航空運輸已成為現(xiàn)代社會最重要的交通運輸形式,成為國際政治往來和經濟合作的紐帶。這里面既包括國際友好合作,也包含著國際激烈競爭,在服務、運價、技術協(xié)調、經營管理和法律法規(guī)的制訂實施等方面,都要受國際統(tǒng)一標準的制約和國際航空運輸市場的影響。
包機運輸。包機運輸是指民用航空運輸使用人為一定的目的包用公共航空運輸企業(yè)的航空器進行載客或載貨的一種運輸形式,其特點是包機人需要和承運人簽訂書面的包機運輸合同,井在合同有效期內按照包機合同自主使用民用航空器,包機人不一定直接參與航空運輸活動。
托運人托運貨物應向承運人填交貨物運輸單,并根據(jù)國家主管部門規(guī)定隨附必要的有效證明文件。托運人應對運輸單填寫內容的真實性和正確性負責。托運人填交的貨物運輸單經承運人接受,并由承運人填發(fā)貨物運輸單后,航空貨物運輸合同即告成立。
托運人要求包用飛機運輸貨物,應填交包機申請書,經承運人同意接受并簽訂包機運輸協(xié)議書以后,航空包機貨物運輸合同即告成立,簽訂協(xié)議書的當事人,均應遵守民航主管機關有關包機運輸?shù)囊?guī)定。因承運入的過失或故意造成托運人或收貨人損失,托運人或收貨人要求賠償,應在填寫貨物運輸事故記錄的次日起一一百八十日內,以書面形式向承運人提出,并附有關證明文件。

